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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赛事-最美海阳 新春摄影活动征稿 2011/3/20截稿
最美海阳 新春摄影活动征稿 2011/3/20截稿
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1-02-18 来源: 点击:7246 次  【打印

    自1996年4月29日,经国务院批准,民政部民行批[1996]27号文批复,撤销海阳县,设立海阳市,到2011年,海阳市经历了15年的改革发展,成果辉煌,变化巨大。从2010年4月29日创刊,《今日海阳》“服务中心,贴近民生”,成为海阳宣传文化战线的“轻骑兵”,成绩突出。《今日海阳》将于2011年的4月29日迎来周年庆典。为全面展示海阳市撤县设市15年来的发展历程以及取得的辉煌成就,同时,庆祝《今日海阳》创刊1周年,海阳市委宣传部和《今日海阳》决定联合主办“最美海阳——海阳撤县设市15周年暨《今日海阳》创刊1周年摄影大赛”。本次活动由海阳今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全权承办,现面向社会有奖征集摄影作品,欢迎社会各界朋友踊跃参加。

一、 组织机构:

    1、主办单位:海阳市委宣传部 《今日海阳》;

    2、承办单位:海阳今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;

    3、协办单位:烟台民俗摄影协会 海阳市摄影家协会 海阳摄影网;

    4、支持媒体:《烟台日报》、《烟台晚报》、《今晨六点》、《今日海阳》、水母网、今日海阳新闻网;

    5、由海阳市委宣传部、《今日海阳》、海阳市摄影家协会等有关人员组成摄影作品展组委会。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,具体负责应征作品的评选。

二、征集时间:即日起—2011年3月20日

三、 征集内容:海阳撤县设市15年来,反映、记录海阳不断发展壮大、海阳建设成就、海阳人民精神风貌、海阳市风土人情和秀美风景等各种照片。包括人像、风光以及纪实三大类。

四、 征集要求:

    1、照片要求实景拍摄,不得合成、修改、装裱。

    2、黑白、彩色照片均可,数码照片、相纸照片均可,单幅、组照均可。数量不限、拍摄年代须为1996年以后的作品。

    3、投稿时每幅(组)照片必须注明照片标题、应征种类,并附简要文字说明,包括照片中的人物、时间、地点、事件等。如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所填信息与照片内容不相符,则视为无效投稿。

    4、投稿时须注明投稿人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联系地址及电话等。

    5、投稿照片所涉及的著作权、版权、名誉权、肖像权等相关法律事宜,由投稿人自行解决。本次活动中所有入围照片的版权归作者所有,主办方拥有对入围照片在公益活动或自身宣传中的使用权,不再另付稿酬。

    6、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,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

    7、凡参加有奖征集活动者,均视为已同意本启事所有规定。

五、投稿方式:

    1、数码照片(电子文本)可以填加QQ:1003273042为好友,在线传送。

    2、相纸照片可邮寄至:海阳市海阳路42号《今日海阳》编辑部,邮编:265100,联系电话:0535-3227051 3227999。请在信封正面注明“摄影作品有奖征集”字样。

    3、本次活动不收费、不退稿。

    4、截稿日期:2011年3月20日。

六、奖项设置:

    一等奖:6名(每类各2名) 奖金各800元;

    二等奖:12名(每类各4名) 奖金各400元;

    三等奖:24名(每类各8名) 奖金各200元;

    优秀奖:90名(每类各30名)奖金各50元;

    所有奖项奖金均为税前奖金,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。

七、作品评选:

    1、截稿后,评选委员会将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和思想性、历史价值、摄影技巧并重的评审原则,按照社会公众投票占30%、专家评选意见占70%的比例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,确定获奖作品的奖级。

    2、获奖作品将编印成册,正式出版。作品一经采用,投稿人将免费获赠刊印其作品的图书一本。

    3、本次活动收集照片资料情况以及评选结果将通过主办方指定媒体《今日海阳》、今日海阳新闻网及时向社会公布。 本活动解释权归海阳今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。

    详情可登录今日海阳新闻网(www.jrhy.cc)查询。

    咨询电话:0535-3227051 3227999。

    E-MAIL:ytjrhy@sina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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